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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播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7-26 14:35:11

局属各工作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遵义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17〕82号)、《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7-125)要求,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一场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民战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着力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及检查区域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成立播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袁晓东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余盛熙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区住建局质安站、建筑业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安站,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协调推进督查检查行动,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情况(联系人:帅佳佳,电话27253197,邮箱674593160@qq.com)。

检查组安排:局成立以袁晓东局长为组长的总检查组,随机开展检查工作。总检查组下设四个检查工作组,分区域开展检查工作。

第一组:

组长:于玉航 副组长:梅晓兵 成员:李兴龙

检查区域:龙坪、西坪、团溪、铁厂、南白城区内所监督项目、影山湖街道办事处。

第二组:

组长:喻斌  副组长:熊鸿 成员:吴珊

检查区域:枫香、洪关、平正、马蹄、泮水、和平经开区、南白城区内所监督项目、桂花街道办事处

第三组:

组长:王雪勇  副组长:刘晓付 成员:吴久莉

检查区域:茅栗、尚嵇、新民、乐山、南拓、南白城区内所监督项目、南白街道办事处

第四组:

组长:何朝剑  副组长:陈彬 成员:王立锐

检查镇乡:三岔、苟江、三合、乌江、石板、苟江经开区、鸭溪、南白城区内所监督项目、播南街道办事处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全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及在建项目制定出台全员安全责任推进工作方案,明晰各层级、各岗位、各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动全员安全责任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检查企业及在建项目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积极推广运用安全生产先进科技、先进工艺、先进技术情况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及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四)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及在建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集中4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31日以前)

1. 各企业及各在建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就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除。

2. 各企业及各在建项目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整改消除。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我局质安站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日至9月30日)

1.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对表开展全覆盖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坚决杜绝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引发事故。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严格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10月1日至10月31日)

1.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在对基层单位和相关企业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看隐患是否整改、责任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有力。

2.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提高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局属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刻领会这次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立即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各组组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要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深入推进大检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局属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加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查出的较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报质安站备案,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局属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大检查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调度,及时报送信息。各在建项目要加强大检查工作调度,统筹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报送区住建局质安站,具体报送时间为:7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和自纠自查报告,并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问题立即整改后回复。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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