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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的通知

来源:东营建设信息网 2017-03-01 10:21:40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施工安监机构、油田基建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决定委托东营黄河教育集团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复审范围

本次延期复审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5月29日。其他批次证书延期复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延期复审程序

持证人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延期申请,经企业审查符合延期条件同意延期的,由企业凭“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sdjs.gov.cn/),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在“证书管理”下选择“证书延期申请”,填写证书延期相关申请数据后上报,并向市安监站(东营市东三路160号北楼311房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

(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五)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

(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七)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申报单位要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报送时间安排

本次延期复审资料集中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9日。因人员较多,实行分县区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6日:东营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3月7日:河口区、油田基建处;

3月8日:广饶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月9日:垦利区、利津县;

各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继续教育分两期举行,将根据报名先后次序进行分配。各施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批次报到参加培训。

第一期:3月13日-3月15日(13日上午8:00-11:00报到)。

第二期:3月20日-3月22日(20日上午8:00-11:00报到)。

报到地点:东营黄河教育集团培训中心报到处(东营市东营区西城北三路304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650元/人(包括培训费、师资费、教材费等)。培训机构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培训费、食宿费统一由培训机构开具发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施工安监机构、油田基建处要通知所属各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各施工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三类人员”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认真核对本单位“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信息,确保本次延期不漏审。

(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中“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一栏,培训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培训时间要求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学时。各施工企业要如实填写,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再点击上报。

(三)本次延期复审的证书需重新打印,各单位需从系统提交照片信息变更,照片要求更换为近期一寸彩色数码照片,打印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交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为确保证书更换照片的真实性,进行照片信息变更审核时同时核验持证人本人身份证,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及持证人员身份证收集工作,认真配合市考核办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凡资料不全或者未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证书照片信息不予变更,本次不予办理延期复审手续。

市安监站,联系电话:8075055。

东营市安监站

2017年2月27日

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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