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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6-02 09:53:02

万州建管〔2017〕41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防发〔2017〕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5月31日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治理,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对疏散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施工企业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打击一批不设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防止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制订本方案。

二、专项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十九大闭幕。

三、专项治理重点

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以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楼梯间堆放杂物的;

(三)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

(四)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六)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

四、专项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治理阶段(6月1日至十九大闭幕)。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企业项目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出的安全疏散通道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施工现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必须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应急措施。

区安管站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限期督办整改。对执行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未限期消除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企业周期诚信评价结果。

(三)建章立制阶段(10月上旬至十九大闭幕)。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要进一步细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认真总结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搞好动员部署。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将“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从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上来,深刻吸取全国、全市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疏散通道对于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的重大意义,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搞好专项整治。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的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妨碍安全疏散的消防隐患,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保持随时通信畅通,每月20日前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报送区安管站。。

安管站联系人:杜超,58892186;传真:58892186。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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