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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7-07-27 11:07:27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7〕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7〕119号)、《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7〕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建工〔2017〕130号)等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整改。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大检查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确保查处打击到位。要按照厦建工〔2017〕119号、厦建工〔2017〕123号、厦建工〔2017〕130号文要求做好阶段性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以实效迎接国务院安委会9月份的综合督查。

详见附件1、闽建办建函〔2017〕71号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闽建办建函〔2017〕71号附件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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