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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压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水气报装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7-07-27 11:41:52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水务局、城管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压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水气报装时间的通知》(建法﹝2017﹞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施工许可行为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条件、申报材料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一律不得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申报条件。

要响应省委省政府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加快推进网上办理业务,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便捷服务水平,尽量缩短审批时间。

二、完善服务指南

各地供水、供气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特别是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要求有关企业缩短水、气报装审批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组织开展以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为重点的水、气报装事项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完善水、气报装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办理流程、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联系方式等内容,并通过部门、企业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报实施情况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总结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和水、气报装工作,将主要做法、压缩时限及存在的问题于8月20日前分别报省住建厅建管处和城建处。

省住建厅建管处联系人:姜于

电话:0451-53625161    传真:0451-53605394

省住建厅城建处联系人:刘晓

电话:0451-53644862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压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水气报装时间的通知》(建法〔2017〕97号)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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