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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2017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7-27 15:07:31

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意识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引领和激励参建各方争创更多优质工程,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甘建工〔2012〕624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我厅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和时间

(一)凡在2016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评选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均可由主承建单位自愿申报。

(二)申报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飞天奖网络申报通过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sjs.gov.cn)首页,点击“飞天奖”模块,使用本企业“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维护锁”登录后,按网页填写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资料提交:网络申报完成后,申报企业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资料

1、内容: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附件3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另外还需要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2、格式: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纸质材料应按顺序编目,以A4幅面双面打印,软皮装订成册(侧面注明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为申报资料的扫描件及DVD录像、彩色照片等影像资料,其中包含工程全景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左上部注明工程名称,右下部注明主承建单位名称)。

3、交通、水利、铁路等专业工程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附件3中1-19的内容提供时,可按各自的实际情况,有相关资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确实无此规定的(如竣工验收备案),可不提供此项资料;如有类同的资料应提供类同的资料。

三、其它要求

(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施工质量评价报告,且工程结构和单位工程评价结论均应达到优良以上等级。施工质量评价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综合评价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工程结构质量评价情况及结果、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情况及结果。施工质量评价单位可为质量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行业协会、监理单位等。

(二)市州和行业优质工程质量奖不再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三)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不再作为评选飞天金奖的必要条件。

(四)请推荐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条件的审查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进行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五)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申报填写内容应与纸质资料内容一致,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版申报资料为准。

(六)申报单位应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一致,按《评选办法》要求确定主要参建单位进行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七)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申报单位参评本次飞天奖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八)《评选办法》及飞天奖申报表可登录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sjs.gov.cn)下载。因首次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表首页中增设网络申报号一栏,网络申报号在网络申报完成审核后自动生成。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工程质量监管部(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1楼)。

联 系 人:张敬仲 田凯元

联系电话:0931-8464886(传真)

邮 箱:gssazj@163.com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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