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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7-31 15:13:38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7月中旬以来,我县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少雨天气,局部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地表温度近70℃。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期,我县将持续维持高温天气。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杜绝工人中暑和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要求,现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防范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防范责任,严防因高温等恶劣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署的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在高温期间,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10:00-16:00高温时段,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强化夏季工地食堂安全管理

各工地要切实加强夏季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不得采购和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植物油、调味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工地食堂,要搞好食堂卫生,加工过程严格生、熟分开,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等,多措并举,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防止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现象。

四、确保建筑工地各项消防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民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应采用阻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畅通。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

五、严禁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压缩工期。

近期,我县发生的数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与赶工期、抢进度存在很大关系,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各工种、各班组交叉作业,安全隐患极大,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尊重科学规律,科学施工,严禁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压缩工期,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反对用工人的生命换取工期。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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