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的若干管理措施(试行)》(东建市〔2017〕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招标投标服务,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正常使用,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中心将于2017年8月7日对外发布新的房建市政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
二、从2017年8月28日起,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更新电子招投标开标系统并按照(东建市〔2017〕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开标程序。
三、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制作时间及发出招标文件补遗书的预留时间。
特此通知。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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