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局科教科(办公室)、高新区住建局职称科:
根据各市(区)上报的2017年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初审情况,对照今年的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及继续教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参评人员进行工程师理论(大专层次课程)专业提高培训。具体报名培训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凡应培学员如不按时报到参培和考试,其申报材料将按规定不予提交职称评审会。期间食宿自理,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核对。请各单位负责将上述通知精神和要求及时告知培训对象。
联系人:刘倩倩,电话:0523-86397028。
泰州市建工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建筑科技教育中心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