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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封建设信息网 2017-08-04 11:00:07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14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3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记录一批不良行为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住建局成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彦斌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长:路子房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铁宪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现营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军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韩 刚 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白俊杰 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

徐炳哲 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科长

王新胜 局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科长

马占义 局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科长

王俊杰 房屋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忠安 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周以明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陈沛文 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检查范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局负责的市政道路施工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管理、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全市直管公房防汛安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重点内容

1.企业层面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2.主管部门层面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三是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和重要部位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城乡危旧房屋改造、扬尘污染治理、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工地食品安全管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等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任务分工

此次大检查实行“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主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导责任。

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房屋建筑、违法分包转包和扬尘污染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安监站、招标办)

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农村房屋建设、危房改造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施工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基础管理中心配合)

局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直管公房和老旧小区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物业中心、经营公司配合)

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局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业务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7月28日-8月5日)

1.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主管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

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描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各县(区)要于8月5日前将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局属各部门要将自查自改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见附件1)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8月6至9月25日)

1.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资质较低、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工整顿、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招投标等联动制裁措施。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惩戒,市住建局将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市住建局组织督导组从8月上旬开始持续对各县(区)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区)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见附件2)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月25日至1 0月1日)

1.各县(区)、局属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停工整改项目进行跟踪复查。

2.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考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考评要求落到实处。以积极态度迎接省政府安委会9月份对各县(区)开展的综合督查和综合考评工作。

各县(区)、局属各部门要于10月1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区)局、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区)、局属各部门要加大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区)、局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有效结合我市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提请纪律检查、监察和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依法问责。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周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县(区)、局属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自8月1日起,每周五上午12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住建局工程科报送。

各地、局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大检查活动联系人,8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时,要将联系人信息(单位、部门、姓名、职务、手机)一并报送。

联系人:白玮光

电 话:0371-23932118

邮 箱:

附件:1.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

2.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3.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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