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建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局、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住建厅研究,决定取消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取消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的通知》(黔建科通〔2017〕2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取消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的通知》(黔建科通〔2017〕271号)
2017年8月4日
建设通查询
组合查询
查企业
查业绩
查人员
项目经理
查资质
查荣誉
查诚信
信用评价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