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单位,各市级道路路面维修养护服务机构:
根据职能调整,由我委负责市级城市道路路面维修养护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贯彻实现“养早、养小、养勤”的道路养护理念,推进维修养护工作市场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市市级道路路面日常维修养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武城建规〔2017〕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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