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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的通知 沪建施协(2017)34号

来源: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7-08-07 13:39:42

各有关企业:

近年,BIM技术已经在建筑行业内被广泛推广和大量应用。我会分别于2014、2015、2016年成功举办了三届BIM应用大赛,并取得丰硕成果,为进一步在上海市推广和应用BIM技术,使各个施工单位信息化技术、团队建设发展进入更高的层次,我会决定继续举办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现对本届上海建筑施工行业BIM技术应用大赛作如下安排:

一、大赛名称: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

二、支持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技术顾问单位: 上海鲁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1、成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2、资料初审时间:2017年9月

3、现场发布时间:2017年10月

四、竞赛形式:

自愿报名,免费参赛;资料初审,择优入围;现场发布,专家评分。

五、参赛范围:

本市施工企业全国各地(含境外)的工程项目及全国各施工企业在本市工程项目,皆可报名参赛(每个项目可报一个成果,同一企业成果数量不限,已参加本协会往年比赛的项目要求在应用阶段或内容上有所创新)。

六、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

本次评选奖项分成A、B两类小组,各个参赛单位按照参赛项目和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但是不能同时申报两类小组比赛。参加A组比赛,要求企业BIM团队运行3年以上,团队实施BIM项目3个以上或参赛项目参加过往年上海市BIM应用大赛并且挖掘出更多的应用内容,着重在BIM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各类数据的应用对接、BIM团队组织和实施流程等方面有所突破,现场比赛要求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层参加BIM答辩。参加B组比赛,对BIM团队成立时间和运用项目数量不做要求,着重针对常规BIM应用点内容的工作和现场BIM应用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详细内容可参考具体评分表。

针对参赛项目申报A、B类小组比赛,发现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明显压低申报的,协会专家组有权进行调整。

2、申报资料内容

(1)参赛成果情况介绍(需同时提交Word和PPT两种版本):包括单位简介、项目简介、应用BIM技术的原因;BIM团队介绍(包括成员分工及各自学习应用BIM技术的履历和水平);BIM应用的软硬件配置;BIM技术应用的情况介绍(包括成果的主要特点、亮点和创新点);人才培养及改进方向和措施;后续应用BIM技术的项目或计划。

(2)若干能展现参赛成果主要特点、亮点和创新点的BIM视频和图片,所提供内容必须真实,且与项目配套。

(3)在报名表中详细说明参加其他BIM比赛获奖情况。

(4)参赛项目准备3~4页项目简介和BIM应用重点内容(word),提供给协会。协会将此内容进行整理推送到官方微信平台。

3、提交参赛成果的BIM原始文件(文件格式可以是BIM应用所使用软件的原始模型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任何BIM软件和厂商)。

4、提交方式:所有参赛申报材料均从协会官网BIM大赛管理系统(bim.shjx.org.cn)提交

5、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1702室

电话:021-63067277 传真:021-63257704

E-mail:fazhanbu12@163.com

七、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及细则见附件及大赛官网(bim.shjx.org.cn)

八、组委会及评委会组成:由主管部门、协会领导,施工企业咨询机构及院校的若干专家组成。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别设A组和B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若干;

A组比赛还单列专项奖,授予评分标准中未包含,但在实际应用中有明显应用价值,以及某些细分专业(如幕墙、钢结构、市政、桥梁等)有特色应用的成果,也可以是集中应用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重要阶段的深入挖掘;

对获得大赛奖项的BIM团队成员授予个人奖证书;

组织奖授予积极参加本次BIM比赛,并在BIM技术应用推广过程中卓有成效的企业。

本次获奖的优秀项目,优先获得中建协BIM比赛等的推荐名额。

十、参赛须知:

参赛者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其他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成果,保证所使用软件的正版权限。

参赛者必须保证成果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软件及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组委会有权抽查参赛作品成果真实性,如有虚假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现场评审的成果汇报,须由申报单位的BIM团队成员自行汇报。

组委会对参赛者的抄袭、剽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获奖成绩,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组委会对参赛者权利被侵犯的结果不承担法律责任,由被侵犯者自行依法追究。

参赛成果原则上不予退还。

十一、知识产权:

对于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组委会与参赛者作如下约定:组委会对参赛成果享有以下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

1、对参赛者提交的公开资料,组委会有权发表、展览或在网络进行传播,有权将完整成果或部分成果在媒体上宣传、展示;(非公开资料请在提交时注明)

2、大赛期间,基于评审等合理目的需要,组委会有权对成果进行少量复制,但须注明出处。

3、对于所有获奖成果,组委会及其相关单位享有免版税的永久性使用权利。

4、比赛后协会有权组织各个获奖单位编写成果文件,汇总成册,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进行总结推广。

十二、相关活动

为了促进行业对BIM技术的认识以及探索企业如何实施BIM技术,协会将在活动期间适时举办BIM研讨会、BIM观摩会等,请关注本协会通知。

附件: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专家评分标准(A类)

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专家评分标准(B类)

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申报表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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