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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7-08-08 10:37:21

陕安委办明电〔2017〕10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7月22日省委专题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7〕30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高温、高湿、雷电、暴雨等交织出现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刻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专题部署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雨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坠落等为重点的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对高温天气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高温天气不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停工的要停工、该停产的要停产,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的安排部署,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对客运、公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车站、码头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车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和危险路段禁止通行制度,严格执行高温时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加大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及时消除隐患;加强营运车辆车况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防止因高温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

特种设备方面,要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尤其是对露天摆放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消除隐患。要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遇到狂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要停止室外大型游乐设施、室外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矿山方面,要加强对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构)筑物及周边废弃井筒、采空区、地面裂隙等影响矿山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巡查监控,特别是连续高温、暴雨灾害天气,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定落实防透水、防冒顶、防滑坡、防坍塌、防中毒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管线管道和桶装化学品等的监测监控,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采取针对性的降温措施,并对容易受热老化的密封元件加强检查,预防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方面,要严格落实高温停产的有关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要切实做好成品库、原材料库及各类中转库的通风散热、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安全防范措施。

建设施工方面,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和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全面排查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与支护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要严格落实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

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对人员密集、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商场、临时用房、仓储等火灾易发多发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农村、老城区、工人集体宿舍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用电超负荷等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伤亡事故发生。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单位“一厂一策一演练”和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普及夏季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用电安全方面,切实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做好露天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电器设备、电动工具等安全使用及检测检验工作和狭小、潮湿、易导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电力、冶金、有色、建材、民爆、机械、纺织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保障措施。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各项规定,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要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减少和杜绝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暑抗灾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和普及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常识及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防大汛、抗高温意识,提升全民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防暑防灾意识和救护能力。

五、加强监测预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通畅

气象、水利、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和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和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准备,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有效地应急处置。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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