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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落实住建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办法

来源: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8-08 12:37:02

为全面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任务措施,深入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电气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范住建系统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建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电气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责任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座由普通送检改为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按以上要求,本检测站具体电气收样业务流程如下:

1.本站在接收电气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样人员填写委托书,见证人(监理或者甲方)应在委托书上签名;

2.收样人员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接收送样人员的样品委托;

3.收样人员接收样品委托时,需核对样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与委托书书写一致;

4.委托书一联背面需贴有见证取样专用封条,并有见证人员的签字;

5.试验完毕后,由业务室联系,将未损坏的样品返还给送样人员。

我站将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把关收样、检测及服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临邑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2017年8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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