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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8-08 15:02:15

各区(县)住建委、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7〕18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标准。2017年度全市申报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规定执行。任职、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之前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总学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396个学时(破格申报人员除外)。

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1期,有效期为3年,起算时间从2015年起计。

3、外语和计算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等文件精神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4、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副高级人员需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合格者,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所撰写的论文或技术报告进行命题,重点测试所从事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100元/人。

二、申报程序

2017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1、个人网络申报

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服务→协同办公→办公系统→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60.166.10.149:8081),按照操作说明和如下步骤如实进行填报。

(1)登录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后,请先在下载中心下载《用户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2)申报者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下方的备注,谨慎选报所申报的专业。

(3)申报者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逐项扫描、上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论文、业绩等申报材料,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4)申报者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9日—9月8日。

2、纸质材料审核

网络申报完成后,按下列程序将纸质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报送时间:2017年10月9日—13日。

(1)各区(县)申报的专技人员:先到区(县)住建委审核材料、区(县)人社局开具委托评审函至市人社局。申报材料送市住建委政治处复审合格后,再由市人社局开具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至省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

(2)市直有关单位申报的专技人员:先到所属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开具委托评审函至市人社局,申报材料送市住建委政治处复审合格后,再由市人社局开具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至省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

(3)市直无主管部门的建设行业各企业、市住建委委属单位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先到市住建委政治处审核材料开具委托评审函至市人社局,再由市人社局开具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至省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

三、纸质申报材料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相关表格及委托评审函、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简明情况登记表、破格申报审批表等材料格式、表样,请登录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自行制定的一律无效)包括:

1、委托函。相关单位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承诺书。个人签字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3、单位公示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证明1份;

4、简明情况登记表。2017年度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

5、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6、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审批表》1份、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审核后退回)。

7、照片。近期2寸半身正面同底免冠照片5张。(其中3张贴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页贴照片处,其余2张贴于第1页空白处)。

四、有关要求

1、材料整理。评审申报材料请按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规定的目录顺序进行整理。评审材料目录表粘贴一份在文件资料袋上,已便查询。

2、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高级评审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3、严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单位人事部门须公示其申报材料,如实填写公示情况,严格审核并签署单位意见,审核人署名,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4、联系方式。省住建厅职改办: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202室,联系电话:0551—62871270、62871578。

市住建委政治处联系人:汪玲玲,联系电话:2353997,电子邮箱:hszjwzzc@163.com。

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51-62871291、62871569、62753871

安徽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如有关规定和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届时另行通知。

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UpLoadFolder/JA015/黄山市住建委 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目录表.doc

2017年8月7日

抄送: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管厅局或地市主管部门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职务         
联系电话                             住建厅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 件数 备注
1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份  
2 单位公示证明 1份  
3 业绩成果 1份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份  
5 破格申报审批表 1份  
6      
7      
8      
9      
10      
备注:申报专业填写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给排水-水质监测、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市政道桥、勘测-岩土工程、勘测-工程测量、勘测-水文地质勘察、城镇燃气工程、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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