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9日。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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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