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请在每月19、20日(非工作日往后顺延)登记当月开标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发票(205元,余下的100元请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20号之后开标的项目请在次月19、20号(非工作日往后顺延)登记,逾期不再发放。登记发票需要提交电子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证明材料。发票登记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5办公室。
附件:电子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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