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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等五项技术文件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8-11 10:54:19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 通知》(建质函[2016]247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委托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都安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以下统称《技术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7年10月 1日起施行。《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4年版)》和《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3年版)》同时废止。

各建设、勘察和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技术规定》的要求;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认真落实《技术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1.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2.《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3.《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4.《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5.《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

(以上附件内容可在市城乡建委网站www.ccc.gov.cn下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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