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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建部办公厅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7-08-14 10:12:53

闽建办许[2017]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附件:

建办标[2017]4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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