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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印发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舟山造价 2017-08-14 10:16:01

舟建发[2017]145号

各县(区)建设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7〕20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文件要求,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少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

二、各监理、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于8月15日前申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

三、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建筑业管理局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柴玲

联系电话:0580-2622693

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261号303室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信息表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申请表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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