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工程咨询单位、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017-08-14 11:12:49

2017年7月23日、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印发2017年第8号、第9号公告,决定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工程咨询单位、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不换发新证。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8号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改革发展需要,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请。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2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决定该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为方便该批工程咨询单位从业,减轻其负担,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期内,我委不换发新证,各单位可依据原证书和本公告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9号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业改革发展需要,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第27号公告)公布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决定将该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为方便该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减轻其负担,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期内,我委不换发新证,各单位可依据原证书和本公告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31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