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市住建委立即开展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宜昌建设网 2017-08-14 11:15:02

宜市住建安〔2017〕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葛洲坝基地管理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2017年6月至今,全国、全省、全市建设领域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我委决定在“8.11事故”一周年之际开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暂停施工作业,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经三方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签字确认安全隐患已排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申请复工。由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复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结合宜市住建安〔2017〕16号文件要求,对申请复工的项目组织复查,检查组应按照《复工核查表》要求,认真检查并确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排除,安全生产条件已达到复工条件,方可批准复工。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给予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并依法进行查处。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于8月28日前,将检查的项目数量、排查隐患的情况汇总后,报市住建委建管科。

联系人:曹宏新 电话:18872518528

附件 复工核查表.docx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