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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建设信息网 2017-08-14 14:06:37

鄂建办〔2017〕27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安委会鄂安办〔2017〕71号、鄂安办函〔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请各地住建部门于8月2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25日前将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工作信息。各地住建部门定期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从8月份开始,每天下午15时前,将本专业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报送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每月12日、25日分别报送1次典型案例(要求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饰品等资料)。

(三)统计报表。各地住建部门从8月份开始,每周一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报送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同时要分别于每月5日、15日、2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工作。

(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联系人:刘红,电话:027-67120972,邮箱:372056656@qq.com

(三)省住建厅将对报送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将信息统计报送情况纳入全省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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