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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评标室管理制度》等六个制度的通知

来源: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8-14 14:22:47

中心各部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开标、评标程序以及开评标室的使用,保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评标室管理制度>等六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2017年8月 10日

评标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评标室的管理,创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和严格保密的评标环境,强化对评标活动的监督,确保评标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评标室,其他人员未经同意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室;进入评标室的人员应按门禁管理制度规定,凭身份证进入评标室。

2、现场监督人员(特邀监督员)应加强对评标工作的监督,参与评标活动的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3、评标委员会评标组长应在评标前组织本项目评标专家学习《评标工作纪律》和评标工作程序,并提出相应要求。

4、进入评标室的评委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评标结束前禁止与外界联系,包括不得相互串岗和随意与室外人员交谈,其携带的手机及与评标无关等物品应一律存放到门禁外的储存柜内,评标期间专家个人确因需要到门禁外储存柜内取个人物品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由特邀监督员陪同,事项办结后及时返回评标室。

5、招投标资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时送至评标室(阜公管【2017】21号),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评标工作,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管局等监督人员反映。

6、参与评标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保持评标室卫生,爱护评标室各种设备、设施,按照要求和相关规定使用设备,不得擅自开启、停用、关停评标室内的设备、设施。损坏设备、物品的应照价赔偿。

7、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提请监督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8、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评标工作纪律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除评委会成员外,参与评标活动的监督、交易等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评委会成员的正常评审工作。

2、评委会成员应按时到达评标室。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法制意识,认真履行评委权利和义务,不得擅离职守,自觉遵守评审纪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办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成员应各自独立评审,任何人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意见,不得对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任何人不得要求组织评委集体协商评标。

5、在评标过程中,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均应服从管理与监督,任何人不得中途离开评标室,自觉维护评标室秩序,保持评标室安静,不发表与评标无关的议论。

6、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工作情况,任何人不得私自记录、抄写、复印评标内容,不得将与评标有关的材料擅自带离评标室。

7、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管局等有关单位报告。

开标工作程序

一、宣布开标纪律。

二、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三、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四、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开启投标函,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

六、公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七、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签字。

八、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九、开标结束。

评标工作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开始评标。

二、评标委员会评标组长复核评委会成员评审资料、汇总评审结果。

三、评委会提出中标候选人推荐意见,撰写评标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组长向招标人代表通报评标情况,招标人代表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制度

一、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建立评标专家计算机随机抽取系统。

二、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开标前一天将所需抽取专家类别、人数及相关要求及时提交并导入专家抽取系统。

三、项目开标前30分钟招标人代表须到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现场操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系统抽取专家并签字确认,如招标人不能按时到达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按照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供的专家抽取要求,代表招标人操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系统抽取评标,招标人到达后须签字确认抽取结果。

四、外地专家在开标前一天抽取。

五、专家到场后如申请回避应由监督人员同意后,进行补抽专家,直到专家人数达到招标文件规定为止。

六、评标专家抽取室无论是否进行评委抽取,一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系统设备不得另作他用。

开标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开标室的管理,规范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开标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开标室是中心进行开标活动的场所,中心具体负责开标室的日常管理,使用开标室需按有关规定事先与中心预约。

二、开标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心场次统一安排,组织参与开标的投标人有序进入开标室,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与开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室。

三、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与会人员应按主持人宣读的开标程序或相关要求参加开标活动,不得影响和干扰招标人的正常开标工作。

四、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应维护开标会场秩序,自觉尊重社会公德:

①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②严禁吸烟,吸烟可至室外大厅等吸烟处;

③自觉爱护开标室的各种设备、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④自觉保持开标室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五、主动服从开标主持人的安排,在开标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先举手,征得主持人及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提问。

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必须及时手动点击会务系统上“开标结束”按钮关闭会务系统,并组织所有人员离场并到等待区等待,禁止在开标结束后仍在开标室逗留。

违法上述规定,不遵守会场纪律、干扰开标评标、擅入评标室等报公管局依规进行处理。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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