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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执行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建设科技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来源: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08-14 14:59:28

各县(市)住建局,海管局规建处,亚管局规建处: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川建勘设科发〔2014〕619号)文件等精神,为切实向我州实施城乡提升战略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和优质的科技服务,经我局认真研究,决定对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建设科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初步设计

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州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初步设计审批情况。详见:附件1.全州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检查表,附件2.全州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汇总表。

(二)抗震设防

1、2012年4月1日以来,全州抗震设防烈度9度地区建筑幕墙超限工程执行设计专项论证情况。详见:附件3.全州抗震设防烈度9度地区建筑幕墙超限工程设计执行专项论证情况检查表,附件4.全州抗震设防烈度9度地区建筑幕墙超限工程设计执行专项论证情况汇总表。

2、2013年6月1日以来,全州中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以上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详见:附件5.全州中型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检查表,附件6.全州中型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汇总表。

3、2015年6月1日以来,全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屋盖超限)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详见:附件7.全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屋盖超限)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检查表,附件8.全州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屋盖超限)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汇总表。

(三)建设科技

1、2014年12月1日以来,全州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详见:附件9.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检查表,附件10.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汇总表。

2、2016年1月1日以来,全州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情况。详见:附件11.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情况检查表,附件12.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情况汇总表。

3、2016年1月1日以来,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情况。详见:附件13.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情况检查表,附件14.全州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情况汇总表。

4、2017年1月1日以来,康定市炉城镇创建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过程中,实施绿色规划工程、绿色建筑工程、绿色能源工程、绿色市政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情况。详见:附件15.康定市炉城镇创建全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情况检查表。

二、检查程序

(一)查看现场;

(二)查阅资料;

(三)反馈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县(市)自查

请各县(市)住建局、海管局规建处、亚管局规建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辖区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如实填写检查表和汇总表,形成书面自查总结,加盖公章后,一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报州住建局。

(二)州局抽查

我局将于2017年9月初,组成检查组,赴康定市和泸定、道孚、炉霍、理塘、巴塘县以及海管局,随机抽查检查范围和内容。抽查过程,不再组织召开会议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抽查结束,由检查组直接向当地住建部门反馈抽查情况。

请康定、泸定、道孚、炉霍、理塘、巴塘县(市)住建局和海管局规建处提前准备辖区检查范围和内容相关基础资料。

(三)督促整改

我局将对各县(市)自查、州局检查组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我局将下发执法告知书,限期整改,并进行全州通报。

联系人:贺代兵 谭 泽

电 话:2833048 邮 箱:627001073@qq.com

附件:/upload/201708/11/201708111659083863.xls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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