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报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材料的通知

来源:广东造价信息网 2017-08-14 15:07:14

各省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材料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888 号)的要求,为引导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积极参与和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积累经验,现将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自愿原则,各企业可按通知要求申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申报试点企业应填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申报试点项目应填写《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省属造价咨询企业有意申报的,请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 2份)报送至我站造价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gdzjzyqc@163.com 。我站将按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巧昌,联系电话:020-83303906,联系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5室

附件:

1.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信息表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申请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8月11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