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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全市在建重大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7-08-14 15:12:51

成建委〔2017〕401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要求,为强化在建市政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市政工程品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在建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开展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重大市政工程含三环路扩能提升等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分别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属地和层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对监管的在建重大市政工程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通过对责任主体行为、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三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量行为: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质保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主要人员配备到岗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制度执行情况,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对结构工程现场作业面的质量抽查,检查主体结构的观感质量,采用便携式仪器(如游标卡尺、钢卷尺)对施工现场实体几何尺寸进行随机抽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砼强度、现浇构件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飞行检测,核查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和工程试验报告,检测的参数和指标、检验批划分、隐蔽工程施工验收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8月16日。

检查组到现场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重点核查《在建重大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表》(附件1)内容。

检查组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复查。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请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高度重视,务必按要求认真开展检查。8月21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及《在建重大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通过OA系统报市建委质安处,我委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1.在建重大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表

2.在建重大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

(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1364810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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