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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基坑工程施工管理的通告

来源: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 2017-08-15 10:09:28

为加强房屋建筑基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5】4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鲁建城管字【2017】18号)、《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6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共10个分部工程。按照《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分类,基坑工程(桩基、土方等)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将非单独立项的基坑工程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行为,应将基坑工程一并发包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施工,严禁肢解发包。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订扬尘防控实施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经现场查验达到“6个100%”(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物料篷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均达到100% )的标准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自通告之日起,全市各房屋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本通告要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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