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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惠市规建函〔2017〕1073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7-08-15 10:19:41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惠安办〔2017〕133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实际情况出发,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在建项目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排查管控和跟踪管理,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落实。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惠市规建函〔2017〕1073号.pdf 

附件2: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__惠安办﹝2017﹞1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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