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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执法调研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

来源:襄樊市建设信息网 2017-08-15 11:11:47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

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市城建委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时间:2017年8月下旬启动。

二、调研检查单位:保康县建设局、宜城市建设局、襄州区建设局、谷城县建设局、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市质监站、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调研检查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查单位:其它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市造价站、市路灯管理处、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市散办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调研检查内容:

1、调研内容:2015年以来,建设口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如何依法做好后续监管;城管体制改革后,城乡建设管理将面临哪些困难;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具体内容参照襄建办【2017】48号)

四、调研检查方法:调研采取座谈方式;检查采取“听、查、访”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听”即听取被抽检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即查阅文件、执法案卷、工作总结、工作记录和资料台账等,随机抽查县市区执法案卷,重点抽查委属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情况; 访”即与被检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访谈、座谈。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围绕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主要工作措施。调研检查单位要按照调研检查内容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各单位自查工作总结、重点检查情况、问题清单及相关表格于8月30日前报报市建委法规科。联系电话;3239717;邮箱:xfjsfg@163.com。

2、检查组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被检查单位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并作好意见反馈,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问题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后,印发考核情况通报,并以此作为七五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务实高效。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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