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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境外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7-08-15 11:14: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有关单位:

为践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不断总结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外创建优质工程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增强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经研究,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简称境外鲁班奖)的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和推荐要求

1、工程评选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

2、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承包的工程,并于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竣工或验收。

3、执行我国或英国、美国、日本、欧盟等先进国家和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制订的工程建设标准。

4、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原则上每家单位可推荐1项工程。

二、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表(见附件)

(二)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类别、主要使用功能、规模、开竣工及验收日期,工程质量自评、核定等级及核定单位,工程建设、设计、承包、监理、竣工验收单位等。

2、工程技术特点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1)工程各分部执行的技术标准名称(应注明标准的国别)

(2)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及技术措施

(3)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3、工程质量和主要质量特色

4、采取“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

5、工程技术资料

6、工程不足之处

7、工程综合效果及获奖情况

(三)证明材料

1、工程立项批文或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承建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4、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承建单位、参建单位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协议(含工程执行的技术标准条款)

7、工程所在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援外工程项目还需有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的证明材料。

8、能证明工程质量水平和设计先进合理的其它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中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四)工程照片

500~800万像素6寸工程彩色照片20张,每张照片要附工程部位说明。

(五)工程录像

录像内容要求详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时间不超过7分钟。

(六)申报资料的提交要求

提交的申报资料为书面和电子版两种

书面资料: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工程基本情况介绍、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且装订成册。

电子版资料:将申报表扫描件,申报表中填写的承建单位简介、参建单位简介和工程简介word版,工程基本情况介绍word版、工程照片和工程录像存入一个U盘内提交。

(七) 请相关单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资料于2017年9月5日前寄送至我会质量安全部。

三、其他

境外工程评审实行抽查,对有条件的工程我会将组织专家赴境外实地考查,对评审结果有争议的工程,将委托驻工程所在国我国建筑工程技术专家进行实地查验并提供相应评价报告。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 孙计萍、温军

联系电话:010-62164328 62139167 62139585(传真)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申报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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