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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孝感建设信息网 2017-08-15 11:16:08

市直“三区”建设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各燃气企业:

现将全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全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

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省安委会关于<全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2017]14号)和《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燃安办[2017]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占压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为过期钢瓶充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对象

7个县市区及市直“三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层面: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情况。隐患大检查重点为“双二十条”内容(详见附件5)。

(二)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层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情况;城镇燃气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情况;对城镇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处罚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8日前)。各地、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知识等,使得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地依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18日到10月31日)。7个县市区和市直“三区”燃气管理部门及相关燃气企业按照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检查“双二十条”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和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沿,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到一患一策,切实抓好隐患大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城镇燃气各类隐患彻底消除。

(三)第三阶段:综合督查阶段(11月到12月底)。在各地、各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市建委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予以通报,并抄报同级政府。同时,对全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省住建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位推进,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市建委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朱光洪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永才为副组长,城建科、燃气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人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燃气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检查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场所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各地各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业性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跟踪督办、严格执法、严厉问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地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并跟踪督办。

(四)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企业,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定期组织在各级主流媒体曝光。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地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从8月份开始,每月3日、11日、25日各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附件1)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2)等情况上报孝感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并于8月15日同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信息报送联络表》(附件3),孝感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按时将以上统计信息情况报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小兵 电话:0712-2318548

邮 箱:120965751@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doc

2.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doc

3.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信息报送联络表.doc

4.各地报送企业安全隐患信息清单.doc

5.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检查内容“双十二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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