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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基坑边坡和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8-16 09:45:31

万州建管〔2017〕73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基坑边坡和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整治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17〕11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底至10月底,在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开展针对“受限空间作业、基坑与边坡和施工临时用电的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三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三项整治”,督促施工安全技术管控措施落实,促进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和实名制,重点防范涉及人工挖孔桩、基坑与边坡和施工临时用电等环节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建管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三项整治”工作。

组 长:白 波 区城乡建委主任

副组长:杨大树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云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科长

区施工安全管理站站长

陈汉东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科长

罗永康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副科长

余 飞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副科长

陈远贵 区施工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三、整治内容

(一) 受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重点

1、人工挖孔桩施工:按照市建委《转发住建部安委办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7〕341号),严格落实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要点。

2、施工升降机使用:施工升降机使用时,轿厢内总人数是否严格按照不超过九人限制。

3、高处作业吊篮施工:采用吊篮进行作业时,吊篮内总人数是否严格按照不超过两人限制。

4、电梯井道施工:电梯井道操作平台是否具有专项设计方案和图纸,是否具有限制同一作业区人数限制要求。

5、顶管施工、地下暗挖等其他施工现场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二)施工临时用电排查整治重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检查验收情况。

2、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箱电气元件是否达到国家3C认证标准情况。

3、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箱是否设置重复接地措施。

4、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一台临时配电箱同时连接多台用电设备。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缆线埋地或架空敷设情况。

7、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三)基坑边坡排查整治重点

高切坡、深基坑(槽)和高填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施工、验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市建委(转发住建部安委办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7〕341号、《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进行施工。

(四)实施“三项整治”风险责任公示牌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要求,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和实名制,对建设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受限空间作业区域、每一个基坑和边坡、每一个配电箱,全部挂设风险责任公示牌,明确风险危害类别、风险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必须载明公示作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和应急人员的名字与电话号码等责任人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21日)

全区各在建工程项目要立即开展“三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项目部应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业主代表签字后,于8月21日前报送区安管站(联系人:杜超,联系电话:58892186)。

(二)安全监督机构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10月20日)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安管站要根据文件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导,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区城乡建委督查检查(即日起至10月20日)

区城乡建委将在企业自查自纠、村镇科、安管站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检查。

(四)“三项整治”回头看(10月30日至11月30日)

区安管站、区城乡建委村镇科要对前期全覆盖检查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回头看”,在继续开展工作、巩固提高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确保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明显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立即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三项整治”工作,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明查暗访,务必确保“三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

区安管站、区城乡建委村镇科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首查必罚”的原则,企业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的,要视同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方式,重拳出击、敢于斗硬,倒逼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同时,区城乡建委将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及时对“三项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将“三项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总结存档备查,10月20日前将“三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安管站(联系人:杜超,联系电话:58892186)。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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