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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处全市建筑工地立即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08-16 09:56:02

建管〔2017〕124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近期省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组、暗访督查调研组将于8月下旬对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督查,根据此次督查有关内容,结合我市建筑工地现场具体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主要内容

(一)四害孳生场所及环境防治

1、生活区垃圾箱密闭,垃圾入箱、日产日清;垃圾箱外壳尤其是垃圾倾倒口经常刷洗,保持整洁;垃圾箱外无坑洼、积水。

2、食堂内各种箱柜密闭,无缝隙;室内墙壁、装饰条、地脚线、电柜、灭火器箱等无明显缝隙。

3、工地临时厕所要保持清洁卫生,有专人清扫,厕内清洁,无尿垢,无蝇蛆,基本无臭。

4、工地临时工棚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工人宿舍有完整无损纱窗、沙门(或门帘)。

5、工地现场无积水,外环境有鼠洞及时填塞,鼠迹及时清理。

(二)重点部位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1、食堂内下水道口和排水沟出口要架设孔径小于6mm的金属网罩或隔栅。

2、食堂操作间、仓库、储存室室内门窗的缝隙必须小于6mm,如果是木制的门,门下端腰包铁皮,高度不低于30cm;

3、排气扇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4、所有管道、线路和电缆进入室内的孔洞都要用水泥堵塞。

5、室内天花板要求无开口,防止鼠在上面活动。

6、室外雨水落管上端要加铁皮球,下端要离地面30cm,防止鼠进入。

7、库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鼠器材,如鼠笼、鼠夹、粘鼠板、超声波灭鼠器等。

8、食堂与外界相通的门、窗要装风幕机、沙门、防蝇帘、纱窗等防蝇设施;操作间和餐厅配备灭蝇灯等设备,一般每30平方米配备1只;食堂外环境和垃圾箱周围,配备适量诱蝇笼。

9、厕所加装防蝇纱窗和门帘。

(三)定期消杀,合理用药

1、备有灭鼠、灭蟑、灭蚊蝇药物,并根据四害密度情况开展消杀。

2、工地外环境和食堂周围沿墙边隐秘处每30米设置一个毒饵站。食堂的库房备有灭鼠器械或灭鼠毒饵盒。严禁使有毒鼠强等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鼠药。用鼠药灭鼠时要有专人负责投放、回收等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故的发生。

3、室内各种箱、柜、椅、墙缝等处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蟑螂及时进行杀灭。

4、合理放置使用诱蝇笼,灭蝇灯等,经常开展蚊蝇消杀,具体间隔时间根据苍蝇密度确定。

5、对暂时不能清除的积水,在蚊虫孳生季节每半月放一次球形芽孢菌或化学杀虫剂及其缓释剂灭蚊幼。

(四)四害密度不超标

1、室内各场所、外环境无活鼠,无鼠粪、鼠洞、鼠咬痕等鼠迹。

2、食堂等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厕所、垃圾废弃物堆放处、下水道、泔脚缸无蝇蛆。

3、室内无活蟑螂和蟑螂卵鞘、粪便、脱皮、死蟑螂等。

4、各种积水处无蚊幼孳生。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并认真准备迎接此次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工作,按照有关工作内容要求,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对有关材料进行梳理归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台账,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即日起,市建管处将对各工地现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到位、不彻底、拖拉推诿的工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严厉处罚。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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