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施工、监理企业从即日起要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设单位要督促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做好考核工作。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在开展季度检查、专项检查时,要将安全生产关键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二、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到位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应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记分的要严格记分,该停工的要责令停工,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该查处的要立案查处。
详见附件1、闽建办建〔2017〕44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8月15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