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美丽宁波建设,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水平,由宁波市城建世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主编的《宁波市建(构)筑屋立体绿化实施导则》(试行)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2017甬DX-11,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本导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关于发布《宁波市建(构)筑屋立体绿化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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