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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7年度余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余杭区建筑市场信息网 2017-08-16 14:08:05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防范建设工程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区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以及《余杭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余安委办〔2017〕24号)的要求,特制定《余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8日

2017年度余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强化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减少建设工程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区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以及《余杭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余安委办〔2017〕24号)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全覆盖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保障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力度,紧咬目标,严查安全隐患,严管违法行为,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促进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

三、整治依据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三)《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5〕55号);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安监站站长、建管处主任、质监站站长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安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五、整治内容

(一)加强重点管理,以点带面开展安全工作

1.全面贯彻实行各项政策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宣传,通过“安全教育进工地”、“手机短信安全预警”、“广场咨询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等活动,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贯彻实行。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3.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活动,将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在现场的实施、日常管理监测及验收情况等作为监管重点。

4.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样板工地引领。坚持以“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的理念,拉升标杆,结合“平安工地”、“标化工地”、“绿色工地”等创优评优活动,奖优罚劣,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5.充分发挥物联网技防作用。每月对“线上”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线下”着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整改不力的其他项目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检查监管机制,达到检查效率翻倍之功效;并在各类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对项目进行高频、强势、多方位的立体管控,进一步提升监管力度。

(二)加强专项管理,深入开展大检查活动

针对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每月突出一主题进行专项整治;扩大专项整治覆盖面,督促和指导参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内容有: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施生活办公区域、工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包括临时用房的搭设及验收使用、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消防通道设置,人员管理等情况,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2.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开展情况等。

3.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支模架坍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方案编制、论证等落实情况,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

4.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产权备案登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测、定期维保等工作,规范安拆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与现场实施工作,规范日常使用管理,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或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同时,加大每周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执法抽查,一经发现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的,从严从重处理。

5.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等规定的行为。

6.完善星期天工程师监督行动。重点督查建设工程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设施和设备的实体安全,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节假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减少和避免节假日因管理松懈而出现事故多发现象。

7.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全程服务与督查。对三路一环、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做好定期督查服务总结,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按时汇报督查服务落实情况,为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证。

(三)加强执法管理,加大依法惩处力度

1.加强执法人员的宣教培训工作。结合监督工作实际,有计划和针对性地做好执法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2.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大检查执法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严重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采取惩戒、行政、法律、经济等不同手段,予以抑制和打击。

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制度,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加大警示问责力度。

六、工作步骤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8月-9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区建设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100%完成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第二阶段:强化巩固阶段(2017年10月-11月)

区住建局进一步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督促企业强化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管控,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集中运用顶格处罚、两场联动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围绕确保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严防死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红线”意识。要清醒认识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维,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深入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针对性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每月必须对所属项目部大检查情况进行排查;项目部每周必须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部位进行排查,每日进行巡查,并填写好记录。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区住建局将联合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及属地镇街、平台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未按要求开展大检查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责任企业及责任人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扣分和两场联动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曝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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