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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淮北建设 2017-08-17 15:03:42

淮建〔2017〕133号

濉溪县、各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安全责任事故率和违章率,现就做好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人员及生产场所、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相关记录。

(二)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三)加强对生产用厂房、场所、料场、污水处理池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对混凝土运输车辆、泵送车辆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封闭,停止使用。

(四)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注重宣传夏季高温期间搅拌车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加大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严禁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行驶。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管理责任

(一)施工总承包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在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泵车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协调。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确保进场设备的完好。施工、监理单位应查验混凝土泵送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人员一律严禁操作。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预拌混凝土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不当指令。

(二)施工单位在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时应明确混凝土的输送方式等作业技术措施,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现场环境(包括场地、架空线路等情况)、混凝土泵送设备的选型、设备支承的地基承载力验算、混凝土泵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泵送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等,监理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方案的审查。对施工环境较复杂的作业,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对方案的安全性进行论证。

(三)泵车进场按方案就位后,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组织查验,确认符合要求后形成查验记录并签字;施工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一)泵车停放的场地应设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路。泵车与沟槽和基坑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二)泵车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设备支撑脚下应垫放型钢或枕木或随车配置的专用支撑块上,输送管、接头和软管应确保各接头联结牢固,泵车试运转无沉降及无其它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当采用汽车泵送料时,泵车布料杆(大臂)下严禁站人,机身倾斜度不得超标。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测各支腿的地基变化和机身倾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撤离作业人员,以防泵车倾覆事故的发生。

(四)泵送作业时,混凝土进料处和出料处的操作人员应配置对讲机,当开始或停止泵送时,应与在端部软管处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动态监控混凝土进出料情况,出料处严禁混凝土超载堆放,以防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

(五)当启动泵送时,任何人不得在端部软管所能达到的区域内逗留,以防软管摆动伤人;泵送混凝土时,不得让端部软管弯曲,不得插入混凝土中,防止因堵塞并引发事故危险。

(六)禁止在端部软管出料口部位加装输送管或软管,严禁利用塔吊吊运软管进行混凝土浇筑。

(七)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混凝土泵送作业,当风力在六级及以上时,不得使用布料杆输送混凝土。

(八)在混凝土运输车辆及相关设备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清理,防止在道路上发生抛洒滴漏等现象,清理后的污水应作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地下管网系统。

(九)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跟踪检查,认真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泵送、浇筑等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监督操作人员行为,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操作行为。

2017年7月28日

抄送:市安监局

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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