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建〔2017〕122号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城乡建委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城乡建委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淮北市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整治验收标准》等5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市城乡建委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
2017年7月7日
市城乡建委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继续有效)
清理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2017年6月20日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发文时间 |
简要说明有效的理由、依据 |
1 |
关于印发《淮北市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整治验收标准》的通知 |
淮建〔2016〕53号 |
2016 |
不存在予以修改、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情形的,经清理确认为继续有效 |
2 |
关于印发《淮北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组织专家认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
淮建[2016]117号 |
2016 |
不存在予以修改、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情形的,经清理确认为继续有效 |
3 |
关于印发《市城乡建委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
淮建[2016]157号 |
2016 |
根据《淮北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淮政办[2016]12号起草发布。 |
4 |
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
淮建〔2016〕178号 |
2016 |
根据省住建厅《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建质函〔2015〕2379号)制定本评选办法,继续有效 |
5 |
关于印发《淮北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工作措施》的通知 |
淮建〔2016〕309号 |
2016 |
不存在予以修改、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情形的,经清理确认为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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