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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规费计取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泰安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7-08-18 10:36:1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40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17]5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费率计取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建筑安装等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95元/工日;装饰、安装工程103元/工日;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人工单价98元/工日,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单价。

二、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按省发布有关单价执行。

三、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规费

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前工程造价

按省发布各专业费率执行

社会保险费

1.52%

1.4%

工程排污费

0

0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0.23%

0.21%

住房公积金

0.22%

0.2℅

四、本通知自2017年8月20日开始施行。2017年8月20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施行。

五、泰安市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费率计取标准由泰安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泰安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9日

附件:《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计取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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