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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事考试中心《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来源: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7-02-27 10:54:3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执行(附件2)。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等行为,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陕西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2月24日9:00至3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4日9:00至3月1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月27日至3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网址: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近期照片,完成注册。(只有经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4.参加过2015年、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5.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报名工作是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的,考生缴费确认后,原则上不可更改信息。若确需更改信息,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缴费。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1.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联系电话:029-89538291。

2.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1)《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和学位);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对该单位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给予2年禁考的处罚。

(四)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10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9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0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1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科目代码见附件1)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严禁将各种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报考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教材征订事宜请向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咨询。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大厦B座801室);联系电话:029-87434058、87431273。


附件:1.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2.《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摘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0日

附件1

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 称

级别

专 业

科      目

021.

04.

考全科

 

01.监理工程师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02.

免2科

01.监理工程师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附件2

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办发〔1997〕105号)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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