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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做好防御今年第13号台风“天鸽”的紧急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17-08-22 11:34:48

漳建安〔2017〕8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今年第13号台风“天鸽”预计于8月23日凌晨在闽粤交界一带沿海登陆,将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黄琪玉副省长在防御第13号台风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闽汛电〔2017〕166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御今年第13号台风“天鸽”工作的通知》(漳汛电〔2017〕5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防台防汛准备工作,现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应急带班制度,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处置应急情况并及时报告。(市住建局值班室电话:0596-2933519,传真:0596-2936481)

二、要落实防台责任。“天鸽”影响具有动态不确定性、大风影响时间长、累积雨量大的特点。各单位务必克服麻痹思想,认真部署,全力落实防台责任,扎实做好防御“天鸽”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防范工作。要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等临时设施以及建筑高边坡、深基坑、正在施工的地下室支护结构、脚手架、起重机械以及山体、护坡、漫步道、古树、游乐设施、观景台区等区域的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防范措施,适时停止施工或关闭,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位于海边的建筑工地必须于8月22日零时前,一律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关闭到位。

四、要加强排水防涝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巡查,对于地下车库,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提前准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做好防涝准备;对于易涝点要加强巡查,组织抢险队伍,做好排涝准备;对于直管公房要加强排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附件: 1、闽汛电〔2017〕166号.rar

2、漳汛电〔2017〕51号.rar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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