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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措施 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及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17-08-22 11:52:40

漳建工〔2017〕123号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各县(市)、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渣土办,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大干八九月确保市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提升实施方案》(漳政办发〔2017〕67号)的精神,请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市区及周边地区芗城、龙文、龙海、南靖、长泰、华安、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等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确保从8月15日至9月底空气优质率达100%,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现就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増强工作紧迫感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治理意识。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规范标准,严格落实

各地要严格落实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漳建工〔2016〕175号)、《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好围挡、洗车(设施)、喷淋,道闸,覆盖、雾炮、硬化、监测(房建工地 )等各项文明施工及防扬尘措施,有条件的工地应采用自动洗车台;确保8月20日前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工整改。要严格督促施工工地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外运核准手续;严厉打击“黑车”运土行为,严禁车身带垢、密封不严的渣土运输车辆出场上路,杜绝车身带泥上路和渣土遗撒污染路面现象。三、强化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 ”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渣土车整治责任体系,明确治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负责人,要确保足够的管理力量开展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渣土车工作。

各地要加大日常巡查,加强巡查执法,对未按要求做好建筑施工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渣土车整治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予以严厉查处,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高压态势,铁腕治污。根据漳政办发〔2017〕67号文的要求,市住建局成立执法机动大队,加强巡查执法,实行一日一巡查一报表和突出问题严查随查制度,重点打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执法机动大队抽调工程科、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平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县建设局的人员组成;市安监站、市质督站7个市区责任片区扬尘执法队伍保持不变。请平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县建设局上报1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机动大队,名单于8月21日下午下班前传真至市局工程管理科(传真电话:2937752)。

四、强化督导,加强层级指导

我局将按照省厅、市政府的要求,加大层级指导力度,指导各地落实各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渣土车整治措施;同时开展对各地的专项督查,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力度,坚持每日一报

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强化信息报送力度,坚持每日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及渣土车整治开展情况报送制度,扬尘整治主要报送内容:在建工程项目数、检查在建工程数量、存在问题条数、发出整改意见书数、停工数、罚款金额(详见附件1);渣土车整治主要报送内容:执法巡查次数、行政处罚次数、行政处罚金额、扣押车辆数(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将以上的报送内容以表格的形式每日下午5点前传真至漳州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传真号码:2937752。

附件:1、扬尘整治工作日报表.xls

2、渣土车整治工作日报表.xls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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