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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建通〔2017〕361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8-22 14:38:32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局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和《贵州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黔建建通〔2017〕108号)精神,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建设通〔2017〕279号)要求,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着力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促进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局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各建设单位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基本程序办理审批、报建手续,在建设前期充分考察合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要求认真督促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三、各勘察、设计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设计质量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规范设计人员的市场,禁止发生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现场人员岗位管理,实现设计人员就是现场技术人员的完全统一,坚决杜绝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冒名顶替现象发生。(每年拟开展1-2次对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的检查工作)。

四、设计质量审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力度和自身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审查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政策性审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施工图审查人员要履行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员职责,客观公正的及时处理答复意见,按时完成审查任务,严禁审查人员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兼营所审查项目勘察设计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五、局各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附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建设通)〔2017〕279号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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