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工〔2017〕124号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实施情况的通报》(闽建办建 [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所涉及的单位和企业应抓紧做好整改措施。附件:
< alt="" src="http://www.zzjs.gov.cn/xxgk/managexx/Editor/sysimage/icon16/rar.gif" width="16" height="16" />闽建办建 [2017]45号.rar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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