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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7-08-24 14:18:16

内建科〔2017〕401号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的通知

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绿色建筑更好更快发展,保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质量,现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充实内蒙古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本专业高级职称,热心于绿色建筑发展;

2、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的规划、建筑学、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筑物理等;

3、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6、现任内蒙古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需重新申请。

二、推荐方式和程序

1、盟市推荐。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推荐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盟市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有关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推荐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直接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推荐表》自行从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下载。

三、时间要求

推荐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联系人:欧建生 0471-6945780

王丽君 0471-6944435

电子邮箱:nmgjstkjc@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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