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评奖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7-08-28 14:07:05

内建协函〔2017〕32号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评奖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2016-2020年工作规划》(内建协[2015]06号)规定,推动企业建设“精品工程”意识,发挥优质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发起在全区智能化行业开展评选“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活动,具体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智能化分会负责。现将相关材料印送给各相关单位,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8月29日前通过传真、QQ、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未按时回复征求意见表的,视为同意。

联系人:杨晓刚 13604719797

张 瑞 15024998603

孟 那 13789413328

传 真:0471-6294117

邮 箱:nmgjxznh@163.com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邮 编:010000

附件:

1.征求意见表

2.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3.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评选计分表

4.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7年8月23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