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协函〔2017〕32号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评奖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2016-2020年工作规划》(内建协[2015]06号)规定,推动企业建设“精品工程”意识,发挥优质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发起在全区智能化行业开展评选“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活动,具体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智能化分会负责。现将相关材料印送给各相关单位,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8月29日前通过传真、QQ、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未按时回复征求意见表的,视为同意。
联系人:杨晓刚 13604719797
张 瑞 15024998603
孟 那 13789413328
传 真:0471-6294117
邮 箱:nmgjxznh@163.com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邮 编:01000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7年8月23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