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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法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7-08-28 14:40:56

各县(市)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规范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方法,并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施工总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总责,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总包人的责任和义务。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

二、本文件所指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总承包人根据业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内列出的项目进行专业工程分包,而后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业主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总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向总承包人支付该项费用。

三、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业主应根据有关要求,将需施工总承包商另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费用清单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清单内,同时在其他项目费用清单中列出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业主同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专业工程暂估价内容需要总承包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深度等以及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结算办法。其中如为费率报价方式,合同中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应以总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的费率为准,计算基数以最终确定的分包专业工程价款为准;如为总价报价方式,应以总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总价费用为准,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四、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控制价阶段

在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内容和总承包人需要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深度,计算相应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其中施工总承包方仅需要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施工总承包方需要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按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

五、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报价阶段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内容和所需配合服务要求内容和深度、计算方法等自主确定费率或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总价费用。

六、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签订和工程实施阶段

1.在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时,业主和总承包人应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约定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工作内容及费率、金额、结算方式等。

施工总承包方与专业工程分包商签订分包工程合同时,应根据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明确施工总承包服务的内容和深度等,不得在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中另行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用。超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总承包服务工作内容,由有关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2.如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未对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有明确约定,则应由业主与总承包单位在专业工程暂估价分包招标文件中根据本文件第三、四条的有关计价原则明确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方式,经专业分包商投标报价后,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作为业主与总承包商结算的依据,在总承包合同价款中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七、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阶段

在工程结算时,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总承包工程合同约定予以结算计算,如以费率为计算方式的,则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费率和计算基数计算其金额,如为总价报价方式,应以总承包工程合同中的总价费用为准。

本通知与通建工〔2014〕303号文配套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直接反映至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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