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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8-29 15:54:15

各区县住建委、委属各单位: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年第25号令)和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

网络培训由由专题学习、在线理论考试和教育培训评价三部分组成。完成培训学习、考试合格者,完成教育培训评价后,才能取得60学时。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网络教学方式进行。学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市委党校或者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等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建设工程专业科目网络培训。以上培训机构网络培训时间均截止到12月31日,逾期网络培训通道关闭。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1、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请加入QQ群:421240788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8月29日-9月1日,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2347179。预报名后,具体培训时间由市委党校直接通知参训学员。

2、参加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直接网络报名参加学习。报名请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平台”61.190.70.111:8001/( http://61.190.70.111:8001/ )培训报名模块。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平台”上的《黄山市2017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指南》。

报名、培训时间:自9月1日起。

技术咨询:4006383598 或 省干校颜老师:0551-62873419

五、有关要求

1、2017年申报非国有和社会化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议在10月15日前完成在线学习培训任务。参加省建设干部学校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系统内自行打印继续教育登记表,并携《继续教育证书》到市住建委政治处核定学时。

2、2017年不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送市住建委政治处审核登记学时。新参训人员请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并粘贴在继续教育登记表右上方处。

3、未参加专业科目培训、考试未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予验证,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岗位等级,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黄山市住建委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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